新大新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圆满完成

2014/08/23

    2014年8月22日上午9点半,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圆满完成了换届工作。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

    经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孙毅、宋贺臣、于泽阳、左涛、宇德海、买智勇、赵玉文、朱莉峰、徐强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赵玉文、朱莉峰、徐强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程志毅、杨亚坤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志强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马继辉、李冬梅律师到会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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